2008年湖南工业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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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湖南工业大学 2007-12-29 16:29:18 |
录取原则 1、湖南工业大学根据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术科考试合格分数线,按1:4的比例向考生发放合格证;艺术设计学专业更侧重文化课成绩,考生一志愿报考该专业,其专业术科合格线会稍低于其它专业。 2、对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动画、工业设计等专业的考生,按文化成绩和术科成绩各占50%综合考察;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考察;在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按照我校招生章程,遵守各省的相关招生政策,择优录取。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同等条件下,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报考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的考生录取时,除山东、山西两省生源使用我校艺术类专业单考成绩,其他各省使用生源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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